年菜吃不完 冰太久就別吃了

春節年假結束,民眾應檢視剩餘年菜的狀況,營養師建議吃新鮮現煮的,冷藏多日的年菜就別再吃了。 記者簡慧珍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春節年假昨天結束,若冰箱裡還有剩餘年菜,能吃嗎?營養師建議,冷藏達5天的年菜最好別吃,剩餘年菜若冷凍,應在兩周內解凍並充分加熱後食用,萬一又沒吃完就倒掉。幾天前,各種年菜回鍋料理食譜紛紛出籠,可是年菜是否適合反覆加熱再製,彰化秀傳醫院營養師許秋筠認為「應視保存方法、溫度而定」,如果剛煮好就知道吃不完,先分裝後放涼,直接冷凍,接下來半個月要吃多少才解凍,可減少食安問題。國人習慣煮好年菜裝盤上桌以顯示「澎湃」,吃不完的冷藏,許秋筠建議魚與各種肉類應在3天內吃完,筍乾、臘肉等醃製食品雖可放久一點,但儘快吃完,且「不宜多吃」。雲林基督教醫院營養主任林旻樺說,涼拌、沙拉等生菜類不適合再次加熱,煮熟蔬菜因筷子夾食而混雜口水,這兩類菜餚當餐沒吃完就當廚餘,剩餘肉類等熟食應在餐後立刻冷藏,但不要保存超過5天;即使天氣冷,當餐菜餚沒吃完也不宜放在常溫中逾2小時,以免食物逐漸腐壞。許秋筠指出,站在營養學、食品安全的角度,煮熟食物最好當餐吃完,吃不完的肉類在保存良好狀況下,最多覆熱兩次,吃剩的蔬菜、海鮮實在不建議隔餐加熱再吃。

新聞出處---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1501531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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